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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与书的故事作文【精选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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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浪淘沙,方显真金本色;暴雨冲过,更见轻松巍峨!文字,一直是最好的历史见证者。接下来是小鱼作文网给大家带来的我与书的故事作文【精选】,大家一起来看一看吧。

  书给予了我快乐,给予了我知识,给予了我力量。小编收集了我与书的故事作文,欢迎阅读。

  第一篇:我与书的故事

  我喜欢看书,只要手中一有书,就会常常忘了吃饭,忘了睡觉。我有许多读书经历,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五年级时的一件事情。

  记得那一次,是一个清晨,我还未起床,衣服也没换。爸爸妈妈也还没有醒,不一会儿爸爸醒了,也没管我,径自走出房间。我闲着没事做,就拿起床头上的一本书,津津有味地看着。我看了一篇又一篇的故事,填满了我饥肠辘辘的肚子。我的肚子非常愉快,它好像在高兴的对我喊着:“啊!吃的好饱呀,真舒服啊!谢谢您,我亲爱的主人。”可是,好景不长,妈妈也醒了,看见我醒了没有起床,却是在看课外书,顿时怒气冲天,立即对我吼道:“快换衣服,起床!”我被吓了一大跳,看见妈妈怒发冲冠的样子,在一旁喃喃自语道:“不就看一会儿书嘛,至于发这么大脾气吗?”我把书放回原位。“哦。”我慢应了一声,低着头,嘟起小嘴巴,走出房间。我在刷牙洗脸的时候,在心里不断的抱怨:妈妈到底怎么了,是跟课外书有什么深仇大恨吗?我百思不得其解,上学时也是这么想的。

  到了学校,还没有几个人,却又闲着没事情做,便去图书角拿了本书来看,一直看到了上课。一下课,我完成作业后,便又拿出书来看。就这样,一直持续到回了放学。

  下午,放学回家后,我丢开书包,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,二话不说,立马就看了起来。可是,早上的怨气还在,心里还在不断地抱怨:妈妈真是个大坏蛋,真不知道课外书有什么仇什么恨?真伤脑筋。我一边看,一边想。读着读着,我与书中的主人公们相融在一起,有时我会为她们的高兴儿抿嘴一笑;有时我会因她们的悲伤而泪流满面;有时我会因她们的愤怒而火冒三丈“四位公主”学校附近开了一家“幸福甜品站”。三位公主兴奋不已,只有“炫富公主”不感兴趣甜品站很漂亮很梦幻,却由一对丑的要命的“怪物史莱克”夫妇经营。甜品站里还有一位沉默的超级帅哥服务生,从不屑于跟任何人废话,被戴安娜成为“拔舌男”。拔舌男狠狠地教训了炫富公主戴安娜,他端上来的“幸福”甜品改变了学校里的一切不知不觉一个多小时了,书也已经看掉一半了。我继续品读着这本书,这本书使我如痴如醉,《再来一杯草莓冰》使我开怀大笑;《甜品大战》引得我浮想联翩;《平静老师的彩虹甜品》又叫我泪落如珠“滴滴答答”又过了一个小时,这本书也就只剩下四五页了。我看得很投入,差一点儿就忘记写作业了。我放下书,依依不舍地放在书架上,才把作业拿出来写。我又快又好地写完了作业,又继续看其他的课外书。吃饭了,妈妈在厨房叫我,叫了好几遍了,我都没去吃,就连应都没应一声,就走到房间里跟我说,叫我吃饭了。妈妈说了我几句,这一次,我没有怨妈妈,因为看完了《御用甜品站》,我不再抱怨妈妈了,因为我从书中明白了:妈妈做的任何事情,都是为你好。然而我也明白了,友谊是最好的幸福甜品,我以后一定会更加珍惜友谊。吃完了饭,又洗了个澡,在不知不觉中,就已经九点多钟了,我也是时候该上床睡觉了。可是,我还是很想看书。没办法,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,只好打开台灯,藏在被子里,自己也躲在被子里,静静地看书。我如饥似渴地看着,一看就是一小时,我一看手表,哇!快要十点了。我这才恋恋不舍地将书放在床头边上,安心的入睡了。

  书给予了我快乐,给予了我知识,给予了我力量。我的朋友常说我是“书呆子”,一天到晚就只知道看书。书呆子就书呆子吧,我愿意变成一个书呆子,因为书本不仅带给了我知识,也给了我无穷的乐趣,使我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,做书呆子多好啊!

  第二篇:我与书的故事

  每每翻开一本本书,我就忍不住抬起头,想想那一段段与书的故事,一段段与书的美丽邂逅,一个个温暖的回忆……

  总记得,小学老师姓蒋,语文课上,她给我们朗读《我的姐姐克拉拉》,节奏均匀,口齿清晰,加上时而俏皮的动作和话语,书的内容便显得更加有趣了,我们都入了神,而又不时地笑出了声。我想了想,一本正经地自言自语地说:“书真是有趣呀,读书肯定是件快乐的事!”

  课间一旦闲下来,她总戴着眼镜看书,每次读书时总是笑着,我很好奇,书有那么好看么?偷偷地凑上去,发现只是一些一点意思都没有的散文,还有很多陌生的字。她发现我,轻轻地抚摸着我说:“这些书还不适合你看”。我便更好奇,我可以看什么书呢?我总在向文学的窗口探头张望,却又找不到进入文学大门的钥匙。

  老师建议我们交换阅读,好书自然多了,我把最喜欢的《玛蒂娜》搬了去,大家也争先恐后地带书分享,班级里经常谈论着关于书的话题,阅读的氛围格外深厚。老师,你传授给了我们知识,赠送给我们许多书籍,如书般美的你,带我在书的海洋畅游。

  每天晚上,妈妈总是给我读书,妈妈的普通话虽不标准,朗读也不生动,偶尔也会出错,但我靠在妈妈的身边,听着妈妈平淡间充满着温柔的朗读,心里便十分踏实,十分温暖,慢慢地进入了一个个梦乡。妈妈,你不正如书一般美丽吗?

  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的朗读,使我每天都期待着明天,一本一本的阅读,使我牢记了每一段优美的文字,我们一起读过了各种童话、《爱的教育》、《三字经》、《木偶奇遇记》等等,我认字比一般同学都要快,渐渐地,我不再满足于听妈妈读了,对书的渴望,对文字的喜爱,促使我有了自己的阅读的想法。

  我渐渐地发现曹文轩的文字不是我想象地那样枯燥,常新港的儿童文学写得很棒,黄蓓佳、秦文君的校园小说很贴近生活很生动,名著很励志,鲁迅的文章我也很喜欢,方卫平编辑的文学选更有助于我作文提高,冰心奖书系的文字优美流畅,三毛,林清玄、余秋雨的散文更是让我体验到文学之美,《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》有助调节情绪,科普类的《美国地理》让我开拓眼界了解世界,中国古代文学让我进入了阅读的另个阶段……

  是啊,我渐渐发现我竟永远忘不了第一次自己读完《最美的一课》的自豪,忘不了读《少年川川的故乡》时如遇知已的兴奋,忘不了读《魔季》时春天人与景那般透净的震撼……

  伴随着我的长大,我对书的渴求渴望越来越强烈,书中有我的回忆,书是我的善友,书让我满足,书让我快乐,书让我充实,书让我成长。暮然回首,我已不是那位在门口翘望的小女孩了,读书早已融入了我的生活,我已经离不开书了。

  是啊,那一段段与书的故事,我又怎能割舍,又怎能忘怀!

  是啊,我要感谢你--书,更要感谢那些记忆中如书般美丽的人。

  第三篇:我与书的故事

  那天,看着书橱,心生一念:数数我现在拥有多少书了。如果一排按80本算的话,共七排,外加其它地方的书,也就是700本左右。唉!攒了十几年,才攒了700本书,原来还以为自己的书不少了呢,真是夜郎自大。攒了700元钱,怎么和百万富翁相比呢?实在太穷了!

  想起原来的一个同事小齐,他从别处调来时还没结婚,所以还没有正规的书橱。他的书都放在一个个的大纸箱里。每箱如果盛150本书的话,大约二十箱。这样,他拥有的书得有3000本左右。小齐爱读书,简直就是一个书虫。别人在热闹着,他却静静的在一边看书。他是孤独的,但他一定是安静的,拥有丰富的安静,有一个自己构建的静谧而丰富的精神花园。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,冬天时,他常穿一件普通的鸭绒袄,围一条棕色的围巾。看起来十分儒雅,象上世纪三十年代的那些教授。

  他对书十分小气,一般人,他是不借的。因为他知道我爱护书,所以会借给我。有一回,我借了他一套《古代文学史》,共四本,第二本放在办公室里就神秘的失踪了。我一直在寻找,想给他补上,因为是老版本,一直没买到。后来,我送了他一本84年版的《唐诗鉴赏辞典》,算是补偿吧。我送他那本书时,疼的要命。但他的一套书成了残本,他不更心疼吗?真是对不起他。在我怀孕的时候,我还借过一套中英文对照版的画册《中外著名童话选》,就是世界儿童文学的集大成者。有我特别喜欢的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,还有《长袜子皮皮》《胡桃夹子》《爱的教育》《大林和小林》等。那套书真好,可惜,买不到了。

  还有一个人,一个女孩儿,比我小两岁,叫高杉,很惹人怜爱。她的家庭条件比较好,父亲是卫生局局长,母亲是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。她毕业后,和我一个宿舍。吃饭时,也看书。她到底有多少书,我不知道。但她的书,很令人羡慕。比如,她让我看过一套《张爱玲文集》,共四本。差不多十年后,我终于在书店的一个角落里又买到了同样的一套。那感觉就象遇见了失散多年的老朋友,喜极而泣。她还给我看过《金圣叹的故事》,可惜只看了一半,她就调走了。还有苏童的〈我的帝王生涯〉。从此以后,我疯狂的喜欢苏童,买了他的好多书〈米〉〈枫杨树山歌〉〈妻妾成群〉〈后宫〉等等。

  她后来当了警察,我还骑着车子走了几十里路去找她玩。我真的很喜欢她。她走之前,给了我两片翠绿的绣玉叶子,我把爷爷从南京给我买的有三个指印的雨花石送给了她,那是我很珍惜的。她很善良,宽厚有涵养。买了火锅料,做火锅给整个宿舍的人吃。大冬天的,围坐在她床头的一个小桌子前,吃得热火朝天的。她很乐观,天天笑着,有事没事,就哼几句歌,像个快乐的天使。

  她调走的时候,学生们都出来送她,车周围挤满了学生,很多女孩都哭了。

  后来都慢慢长成了大人。我的喜欢读书,喜欢买书,疼书,爱书,主要是受了他俩的影响。见贤思齐焉,见不贤而内自省也。在人生的路上,说不上什么时候,就能遇上一个人,这个人可能会影响你一辈子。

  还有小孙,看书时总是把手洗得干干净净,看书时从不折角。我刚买了一本新书后,有些人拿了去看,我就极不舍得。好像自己刚出生的孩子,还没来得及看上一眼,就硬被人抱走了。特别是看他们狠狠的折角,用手狠狠的把书压平,我嘴上不说,可心里疼的要发火了。

  我对书之所以吝啬,因为小徐。我逛了临沂的一个书城,好不容易挑了两本书〈老井〉〈美国人在纽约〉。她生了一场大病,为了让她消磨时光,我就借给了她。没想到,她又转手借给了别人,等书回来,已是尘灰满面,伤痕累累。我在心里暗暗发誓,以后再也不借书给别人了。

  可极好的朋友来借,尽管我小气的要命,还是不好意思不借。张振英借走了〈金发婴儿〉,杜学军借走了〈米〉,高维绢借走了〈古船〉。它们都没能回来,我很想它们。权当是我送给这几个好友的纪念吧!

  后来,我又买了一本〈古船〉,深蓝的封面,也很讨人喜欢,但毕竟不是那一本了。我还丢过一本〈呼啸山庄〉,又买了本新的。〈雍正皇帝〉的第一本丢了,谢天谢地,在打五折的书中,我终于又补全了,真是奇缘!

  最让我感动的是学生陈建勇从延边给我寄的〈幻城〉,李栋给我买的〈张爱玲的风气〉〈苏童文集〉。

  我的〈城南旧事〉还流落在学生陈方圆的手中,她去上大学了,等她放假回来,我一定要回来。这本书,是我寻觅了十多年才买到的,带着旧梦痕迹的一本书。因为小时候,看过电影〈城南旧事〉。

我与书的故事作文【精选】

  〈淘气包艾米尔〉是我一直想买却没买到的,还有〈周国平自选集〉。只能在网上看。在网上看,就是走马观花,和手捧一本书的感觉是不一样的。网上是躁的,书是静的。

  我现在要做的,就是再添两个书橱。然后,一天天的,把它们充满。看着自己喜欢的书,就像老葛朗台见了金元一样,心里感到暖和。

  第四篇:我与书的故事

  “屋外竹竿断短无,家中书卷常长有”

  和着这儒雅的古诗,我将会把我和书的故事讲给你听。”

  每个事物最深刻的记忆就是“第一次”。我与书的“第一次”,印象也是极其深刻的。

  记得那一年,我还在老家。冬日里的青竹夹着丝丝春的气息,雪花嵌在树上、屋檐上,点缀着大地的外衣,小草陪着小动物一起冬眠,任何声响都显得很轻很轻。“这是什么啊?”一个问号,滑破了冬的宁静。我就是那个始作俑者。“叫,叫,叫,叫什么叫?”正在做菜的幺叔走了过来,手上还拿着葱。我拿着一本书,悠哉悠哉地坐在摇椅上,手指还在嘴中啃着。面对幺叔的喝斥,我毫不畏惧,还是问:“这是什么啊?”说罢,便从背后拿出了这本书。幺叔定睛一看,傻眼了,吼道:“永彬,别,别把它弄坏了!这可是刘家族谱!”“啊?”我的问号又大了一倍。好奇的我想再次看看里面的东西,所以不经意地把手从嘴中抽出来,准备翻书了。“别动!”幺叔一个箭步冲上来,一把夺下我手中的书,“这是我们家族的宝贝,一般人不能轻易碰的。”他把这本黄色页面的线装“古书”郑重地“请”到柜子里,一掉转头就响彻云霄地训斥:“这是由家族里最有文化的人编写的,里头记载了家族里有出息的人只有这一本。只有家族里头最有文化的人,才可以看。你要看?先好好读书去吧!”。我哭了,我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会哭,也许是平时和蔼的幺叔,第一次这样凶巴巴地对我;也许是因为我与书的“第一次”是这样的,而感到遗憾吧!当我现在再次翻开那泛黄的记忆,仿佛还看见那串晶莹的泪珠,滴答,滴答……

  泪水将会在记忆的黄页上永不逝去,但我与书的故事就此拉开了序幕。

  “自至内心自励志”

  “水打脚丫浪低头,手挽裤袖到温州。书晃一阙无言语,心存大部晓精通。”牵着父母的手,我离开了老家。听说温州的学习环境比老家好,父母把我从老家接到了温州。

  自从上次老家与幺叔的对话,我从此立志,每一次参加知识性比赛,脑子里都想着:“加油,加油!你一定要成功,编进族谱不是梦,是现实!”,比赛得奖后我总会说:“哎呀,刘永彬啊,你怎么这么差,虽然你得了七巧考试一等奖,但是区里,市里的更厉害呢!所谓‘人外有人’,我还是要多读书。”

  读书认真的我,有一回竟“错认书为口中粮”。那次,我实在是太饿了,而父母又出去了。奄奄一息的我靠在了那个矮小的椅子。突然,我的眼睛贼贼地盯着书桌上的泛着金光的《三十六计》。那时的我觉得那本书是面包、是汉堡、是任何可以吃的食物,便抱起书读了起来,读着读着竟忘记了饥饿,沉浸在了珞漫琼璎花肆意的书香里。

  “小挫折无伤大雅,酿读书永生习惯”

  别看我和书是顺风顺水,其实之间也有过迷茫。

  那是三年级的时候,我迷上了《造梦西游3》这个网络游戏。每次写完作业,坐的不是在写字台前,而是在电脑桌前。在晚上,游戏里的天兵天将总是在梦里缠着我;在读书的路上,它们将阻挡我的去路。当时的我读书都是无精打采的,好像跟书有仇似的。有那么一天,我突然觉得,学生的主要任务是读书,而不是沉迷网络的花花世界。后来的我,读书又认真起来。

  “桥下潺潺塘河水,桥上嗷嗷张书卷。”

  跃过小小的石头,漫步走过小小的石桥。这时候的我,刚从温州图书馆出来。我坐在桥边,翻开书页,阳光从脚尖流露到手指,东风掠过水面,从水面漾起了一圈圈涟漪。《西游记》里的有“无字天书”,要用心读,我现在也要用心读。晨语不经意泻去山的那头,时间好像被我忽略了。全世界的钟表都在滴答滴答地走,但只有我,定格在享受看书的美好时光。

  茫茫书海,有碧水青山,有夕阳琼花,更有无数想象的朋友,有小巧玲珑的查理断奇迷,有大公无私的包公审奇案,也有神气十足的企鹅走怪样。“爱书无理由”更是成为了我的座右铭。都说读书得志,小学的周总理就立定了“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”的壮志豪言,毛主席就因为书得天下,老一辈的人们得到了读书的好处,我也似乎得到了。

  书,不仅修身养性,更能充实自我。书是比任何粮食都要好吃,它给了我成就,使我在比赛中屡次得奖;更给了我充实,在饥荒的时候给我温饱;甚至给了我一条通往成功的桥梁,在人生的道路上铺上一片重要的雨花石。

  “我长大了也要看族谱,将来我也想被编入书里。”有时,我会想起家乡,想起那冬日,想起那本书,顿时幼小的心,萌发了梦想的种子。因为我有对书的梦想,我,正在飞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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